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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9月19日 星期三

閉關用功


大概這一輩子除了重考的時候才這麼用功吧。

將來如果我有機會寫自傳的話,我的書名一定要是:「去死吧,考試!!!!!!!!!!」,後面十個驚嘆號不是我胸大壓到鍵盤(這種事不時發生,有一種很討厭的感覺,唉呦我好低級),是用以表達我對考試的憎惡。

雖然我不念書也沒在幹嘛啦,但是如果可以睡覺看漫畫小說當然是睡覺看漫畫小說比較好啊,誰喜歡抱個字根字首猛背,背完還會忘掉,多討厭。

因為要考GRE,背單字這件事讓我有兩點體會。
  1. 完全感受到年齡增長的恐怖。以前高中考英文單字,我可以考前瞄一眼,不敢說全對,但10個中頂多錯一個,現在咧,不要說錯一個,錯九個都有可能。嗚呼,我的青春。

  2. 英文之博大精深,不是我一個村婦可以理解的。翻開單字表,80%是沒看過的單字,15%是眼熟但要我解釋永遠是「ㄟ……這個好像是……就是那個嘛……你知道的……」誰知道啊。剩下5%是我懂意思,但卻不會使用的。並且當你看到中文解釋才真的要吐血,同樣的意義,可以有五十個單字砸死你。把「英文」這門科目擬人化的話,牠(我特別選字,你這禽獸→這就叫做精神勝利法嗎??)大概正叉著腰對我露出猙獰的笑容,咭咭咭,知道我的利害了吧~

    這完全不符合「語言經濟原則」啊,鄧老(註一)說話你都沒有在聽!!!這種語言早該淘汰掉了,怎麼還是世界最多人使用的語言呢??難怪連帶的連帶處理第三世界問題,處理恐怖主義問題,處理石油問題,處理世界的一堆問題都毫無效率,因為語言不經濟嘛……(我在胡扯不要理我)
好吧,其實我本來沒那麼討厭英文的,只是凡事一牽扯到考試,我就會很抓狂。英文考卷裡面一定有克漏字測驗(CLOSE,為什麼叫CLOSE啊,誰知道快告訴我),我常常就莫名的丟掉好幾分,我完全遵照英文文法的指示答題啊,但常常錯得很莫名,老師說,這是習慣用法記起來。怎麼英文那麼多習慣用法啊,真是個性陰晴不定的孩子>_<。日文就很乖,而且學好是文可以聽懂傑尼斯帥哥們演戲,動機超強啊。

克漏字就是我跟英文結仇的前話,但我倒是蠻喜歡寫閱讀測驗的,因為錯的比較少。
不過現在我喜不喜歡都無關緊要,總之就是要考,唉,好哀怨。

反正現在GRE考不好,就要看TOFEL了,我不要去美國上英文課,我絕對不要。

註一:鄧老,我們所上的長老,鎮所之寶,我愛鄧老。口頭禪:這個誰要接去做?表準配備:涼鞋加灰襪子和西裝褲,手上叼根菸,哇,超帥。

註二:我再亂解釋語言經濟原則,基本上,會存在的字代表有它存在的意義,也就是說,在中文可以用同一翻譯,但會因為用法、語境、不同程度而有所差別。英文的不經濟在於語法,好像。因為上課神遊所以沒聽到。所有語言都有同樣的情形,我說日文很乖,是因為我的日文只有大家的日本第二本的程度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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