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將近五六年沒碰英文的人英文要多好是不太可能的事,這我了解。我也知道我英文不太好,但倒是沒想到我的英文可以爛成這樣。
為了St. Johns的工作,我被要求必須有托福成績。托福當然不是什麼簡單的考試,但憑藉著我只寫過一篇考古題也拿了700的多益,我也沒想到我可以弄到在電腦前發呆聽不懂的窘況。
我太驕傲了。我會好好檢討<(_ _)>
TOEFL-iBT的難度超出我想像很多很多,跟我在家裡隨便做的題目完全不一樣。閱讀的部分都是長篇,至少都是我在家看的文章的兩倍或三倍,看了前面忘 了後面,又有時間的限制,在過去只有寫完轉筆發呆等時間到從容,今天第一次體驗到寫不完寫不完寫不完的狼狽。我還真的沒寫完,空了幾題送給他,我也不能保 證我寫了的能對多少。
聽力也是,有好幾個部分是課堂講授的情境,真的很恐怖,聽不懂就是聽不懂,唯一一題我聽懂了的是學生抱怨學校施工吵到他,他要換房間的一題,很好,果然奧客講的話我就聽懂了,我果然也有奧客潛質。
我比較有把握的兩個部分都這樣了,更何況我超不拿手的寫作加口說。而後面這兩個部分是加上閱讀和聽力的綜合出題,我寫出來或發表意見,我完全就呆在電腦前,心想,媽啊我真的要去美國嗎?那不等於去當啞巴聾子加瞎子?
另外一大考驗是,4小時半的考試中間只有10分鐘休息,灑泡尿喝口水,時間就差不多了,又要待在超冷氣房(我是在開封街的威爾斯英文考的),面對電腦刺眼的螢幕。考完口乾(不能喝水)加眼花,頓時老了十幾歲。
反正是砸了,而且砸得比我想像中難看很多。不知道美國拿到成績會有什麼想法?唉,我好丟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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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8月25日 星期六
原來我的英文這麼爛啊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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