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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9月26日 星期五

關於記憶的種種。




這是看完戀愛日記之後,回想我高中時期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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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在我的17歲有兩個男生。

一個忘不了他騎腳踏車的身影,一個我忘不了他靦腆的笑。

一直是一個情感用事的人,17歲的我,更是敢愛敢恨。覺得喜歡不能只放在心裡,更要付諸行動。

剛升高二,班上有個男生,不高,籃球打的超好,長的帥帥的,總是騎著腳踏車上學。他坐在我前面的前面,人很親切,對每個人都好。成績也不錯,就算最差的數學也都會考個7、80分。

喜歡他,開始在一次的班遊。我不會生火,他其實也不會,但是執意接過我手裡的扇子,他說:這是男生做的是,女生納涼就好。這是第一次,我覺得作為女生可以有不同待遇。

喜歡,根本不用理由,就是喜歡上了。

為了接近他,我認識了另外一個總是靦腆笑的男生。
他是鄉下小孩,有著一股不同一般人的衝勁,隻身一人在台北生活,我相信他有很多辛苦,但是從未聽他提過。

我跟他很談的來,他很喜歡說他阿媽的笑話,然後很喜歡用他阿媽罵他的話來取笑我。

其實說起來是我不對,因為我的動機並不純正。我是為了前者才接近後者的。

不知道是壓力,還是報應。到了三年級,我才發現自己已經弄不清楚喜歡的是誰了。

然後在飄雨四月的一日,我跟跟我很好的男生告白了。

那是考完模擬考的下午。我陪他去坐火車,在公車上,我說:「如果我說我喜歡你的話……你會不會喜歡我?」他呆掉了,沈默了一陣,又是靦腆的笑:「你不是在開玩笑吧?」然後又是沈默,在進月台前,他對我搖頭。他還故做輕鬆想逗我笑。我怎麼笑得出來?回家後大哭一場,睡了一下午,醒來頭痛,才發現我被雨淋到的頭髮並沒有擦乾,然後又接著發現,那天是四月一日。

又,在高中聯考完後我寄了告白信給另一個男生。結果是「我對你跟班上其他的女生一樣......」

放榜後,他兩上了同一所大學,我進了重考班。老師長輩都詫異,明明就考上了,為什麼要放棄,我不知道為什麼?是不是潛意識裡我想跟他們在一起?

後來的確我也上了同一所大學,但人已經不是我高中認識的那兩個。

人事全非。

記憶中的面孔還是更現在一樣啊,但就是不一樣了。

我開始很想念,那個騎著腳踏車跟我打招呼的陽光男孩,還有那個被我恥笑,邊還嘴邊臉紅的靦腆男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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